尊敬的客户:
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帮助消费者知悉自身银行账户情况,主动守护您的“钱袋子”,根据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金办发〔2023〕27号)相关要求,我行将开展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提醒提示范围
本公告所称“沉睡账户”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,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,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。具体包括:
(一)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(不含信用卡);
(二)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。
注:主动交易是指存现、取现、转账、消费等除计结息、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。
二、集中提醒提示时间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,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电话外呼、手机银行消息推送等方式对“沉睡账户”分批开展提醒提示工作。
三、温馨提示
(一)如您收到我行提醒提示通知或在我行有“沉睡账户”,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、存折、存单等介质,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“沉睡账户”的查询、使用、注销等业务。您也可以选择线上办理相关业务,对于仍需使用的账户完成一笔主动动账;对于无需使用的账户,可登陆个人手机银行(“我的-银行卡-选中需要销户银行卡-卡管理-储蓄卡销户”)线上办理账户注销业务。
(二)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期间,我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,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账户资金的操作。请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,注意保护个人隐私,并提高防范意识,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,切勿随意点击陌生链接,以防资金损失。
(三)如有疑问,请详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咨询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302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,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、安全、高效的金融服务。
特此公告。
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