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产品介绍】
 
    本行为从事影视制作、发行和放映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。
 
    【适用对象】
 
    提供广播、电视、电影的制作与发行、放映等服务的企业。
 
    【业务流程】
 
    企业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资料;
 
    本行受理,进行调查、审批;
 
    审批通过后,企业与本行签订合同,需落实相关担保的企业办理相应担保手续;
 
    以应收账款、未来收益权质押办理业务的企业需在本行开立资金监管专户;
 
    发放贷款。
 
    【担保方式】
 
    可采用版权质押、应收账款质押、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担保方式。
 
    【产品优势】
 
    企业可通过版权质押为核心的产品组合、打包贷款等多种方式获取融资,满足企业“制作—发行—终端”各阶段的资金需求。